江苏再降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
栏目: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2008年12月26日上午,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秘书处在协会接受中国公共安全杂志社、《安防市场报》社、慧聪网等三家行业新闻媒体的采访,协会领导、协会法律顾问、协会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一起,就近期许多信息和议论的内容对本协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作出正面的回应。内容如下:

        省医保局5月25日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我省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

        5月27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最高指导价格16元/次(含试剂等耗材),混采检测最高指导价格4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要充分考虑规模效应和基层组织、志愿者对成本的分担效应,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不高于每人份3.5元,检测机构仅提供样本转运及检测服务的,需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

        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采取技耗分离方式收费,检测服务项目最高指导价格由5元/人次降至2元/人次,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零差率销售;“价格项目+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单次检测总价格由最高不超过15元降至6元。

        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规范开展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混采检测两种服务选项。

        省医保局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倡导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