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2-07-11
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01 军人配偶享受免费医疗首先,军人家庭们看过来,2022年有一个非常大的好消息,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其中,将会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还有军士军官父母和配偶父母的优惠医疗。根据《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从今年起,军人和未成年子女享受免费医疗的范围有所扩大,将军人的配偶也划入了可以享受免费的医疗待遇对象的范

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

01 军人配偶享受免费医疗

首先,军人家庭们看过来,2022年有一个非常大的好消息,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其中,将会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还有军士军官父母和配偶父母的优惠医疗。

根据《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从今年起,军人和未成年子女享受免费医疗的范围有所扩大,将军人的配偶也划入了可以享受免费的医疗待遇对象的范围。此外,军官军士的父母及配偶也可享受到一定的优惠医疗,充分体现了给军人的关爱和照顾。

简而言之,军人的老婆或老公们,也就是军嫂或军姐夫,他们看病就不花钱了。而对于军事军官的父母和配偶的父母,看病能享受优惠,也就是能少花钱。

一个是不花钱,一个是少花钱,充分实现病有所医,减轻军人家庭的就医负担,让军人们能够安心在军营里建功立业,没有后顾之忧。而且这样的政策也能够大大增强军人的获得感,让军人成为社会最为尊崇的职业,让我们为国家大大的点赞!

02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变化

2021年,国家已经定调,职工基本医保将会实施门诊共济保障。各地也进入到落地期,一些省份也设置了三年的过渡期。

对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来说,主要有两个变化,第一个是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到家庭成员,也就是说,之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只能本人自己使用,而之后就能够让自己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也能使用。

之前很多人个人账户的钱用不完,但是家庭成员又不能用,这样家庭共济之后,能够盘活医保的资金,也能够减轻家庭的负担。不过,个人账户计入的钱会变少。因为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的部分不再进入到个人账户。

一些地方设置三年过渡期,比如青海,从2022年开始,只计入50%,从2023年开始,就完全不划入,单位缴费就完全进入到统筹基金了。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以后将会按照全省平均养老金的2%的水平来计入。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

(一)参保对象

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1.农村、城镇非从业居民;

2.在校大中专学生;

3.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筹资标准及规定

1.2022年参保费用个人筹资标准为320元/人/年。

2.错过集中征缴期2022年3月31日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可以申请零星参保,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之和缴纳参保费用(900元/人/年),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新生儿可在户籍地或监护人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动态参保,监护人应当在其出生后90日内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缴费的,仍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门诊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待遇:在统筹区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标准。具体报销比例为:村级、乡级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报销85%,县级(二级)医疗机构报销50%。一个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累计报销封顶线为400元/人。

(二)慢性疾病门诊待遇:门诊慢性病年度起付标准为150元,门诊慢性病起付线不参与住院起付线累计。患多种慢性病的只支付一次起付线,办理多种慢性病的,基金支付限额可以叠加,但职工不得超过17000元每年度,居民不得超过10000元每年度。职工医保慢性病门诊按90%比例进行报销(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按统筹区内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待遇按《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医保发〔2019〕54号)文件规定执行。

青光眼、尘肺病理性(非工伤)、阿尔茨海默病、风湿性心脏病、肝硬化代偿期、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艾滋病病毒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扩张型心肌病、1型糖尿病、脑卒中(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无后遗症、脑卒中(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糖尿病(并心、脑、肾、周围神经病变及视网膜病变)、原发性高血压(并心、脑、肾损害)、冠心病(并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心脏扩大)、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

(三)门诊特殊病

特殊疾病门诊不设年度起付线。同时办理各种门诊特殊疾病的,基金支付限额可以叠加,叠加后的年度支付限额不得超过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与大病保险支付限额之和),对于执行具体限额的病种,叠加部分的基金支付限额不得超过实际合并计算限额。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耐多药肺结核、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噬血细胞综合征、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神经系统良性肿瘤放化疗。